各有关单位:
201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西部项目)选派工作即将开始。为保证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规模
根据我省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的协议,2013年西部项目的选派规模为50-60人(合600人月)。其中,中学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8人(48人月);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3-5人(18-30人月);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阿伯丁大学研修项目)5人(45人月);西北民族大学与美国犹他州立大学和富特海斯州立大学项目2人(24人月);西北师范大学与美国中田纳西州立大学项目10人(合120人月);其他访问学者类(含高级研究学者和博士后研究)约345人月。我厅将积极与国家留学基金委沟通,争取扩大选派规模。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6-12个月;
“成组配套”方式派出:留学期限3-12个月。
(三)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农林、水利、经济、生态与环境、新能源、装备制造、建筑、新材料、石油化工、煤化工、矿产开发与利用、有色冶金、生物医药、通信与信息技术、气象与地质、现代物流与服务、文化产业开发、城市规划、旅游、社会管理、大学管理、教育类和语言类相关专业、人力资源开发等。
二、选拔范围及条件
选拔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高(中)职院校、中学、科研院所、医疗卫生单位、行政和企事业单位等的正式在职人员。申请人应符合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规定的申请条件及西部项目指南要求等(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西部项目指南www.csc.edu.cn)。
三、选派办法
2013年西部项目继续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省级初审、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我厅组织专家开展联合评审的方式进行选拔。
四、工作安排
(一)4月5日前:进行项目宣传,布置本单位项目选拔工作。
(二)4月6日-4月25日:统一组织候选人进行网上报名。
(三)5月6日前:审核、整理和报送申请材料。
(四)5月10日前:我厅审核网上报名信息、整理申请材料。
(五)5月25日前:我厅组织初审,报留学基金委审定。
(六)7月-8月:留学基金委与我厅联合评审(具体时间由留学基金委确定)。
(七)10月-11月:公布录取结果;各单位按要求划拨单位配套经费。
(八)2014年1月起:安排语言培训,符合条件人员陆续派出。
五、组织实施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申请人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按照系统使用简介和填表说明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须于2013年4月6日-4月25日期间登陆报名)。
(二)受理方式
留学基金委委托我厅统一受理我省的申请。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及单位的申请,我厅也不直接受理个人的申请。
(三)工作程序
1.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了解西部项目有关情况,熟悉项目的相关要求。
2.申请人在网上填写《出国留学申请表》,完成网上提交后,打印申请表,并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说明》(非学生类)准备其他书面申请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3.申请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按材料清单的顺序进行装订。申请表原件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申请材料一式四份(一份原件,其余可为复印件;请在每份材料的左上角用订书针装订)。
4.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认真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和《甘肃省2013年西部项目申请人一览表》(见附件)。填写时要做到字迹工整、清晰易辨。
5.请将申请材料分类汇总和整理,出具单位正式文件,至迟于2013年5月6日前报我厅,逾期将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一)2013年西部项目将继续重点支持派出单位的学科建设和科研规划,鼓励以科研合作为依托、以项目为载体的学术科研团队成组派出。同时鼓励高校校长和学术、科研管理人员申报项目。
(二)西北民族大学和西北师范大学的子项目自2013年起实施。学校须先行组织校内推荐和评审工作,将校内推荐、评审工作情况报我厅审核同意后,方能组织申请人向我厅申报。我厅组织专家对候选人申报资格、专业水平和外语水平等进行综合评定后,若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可采取等额推荐的方式确定其参加联合评审,经联合评审专家考核无异议者,可予直接录取。
(三)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3年西部项目选派计划,拟增设“高校基础课出国研修项目”,具体选派计划将于2013年1月底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的“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中公布。届时请注意查阅该项目的具体情况。
(四)2013年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安排成班派出的“中学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及“高校基础课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将采取限额方式组织选拔。我省以上子项目的选派规模届时按国家留学基金委确定的规模执行。
(五)自2013年起,“中学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录取人员在派出前将增加为期一个月的国内研修环节。国内研修期间未完成规定课时要求的,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六)关于邀请函。申请以成组配套方式派出的候选人须提前获得外方邀请函后方可申报。
对于语言专业毕业且从事语言教学工作的申请人,除“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中学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及西北民族大学和西北师范大学的子项目外,以自行联系方式派出的,须提前对外联系并获得外方邀请函后方可申报。
申请以自行联系方式派出的其他专业申请人,如申请时已获得外方邀请函,评审时将予优先考虑。对于既无国际交流经验又无对外联系渠道,申请以自行联系方式派出的候选人将从严审核。
(七)关于选派专业。为进一步体现选派专业地方特色,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2013年参加专家联合评审的候选人中,申报地方“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人员所占比例须达到80%方能启动专家联合评审工作。请各单位在提交报名文件时,注明“重点学科、专业领域”人员比例。
(八)关于外语要求。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增加了雅思、托福及其他语种水平考试成绩的认定标准,请各单位认真研读有关要求,做好宣传指导工作。
(九)被录取人员的留学国别及留学期限将按照其申请时填报的志愿国和期限确定,原则上不受理国别更改申请。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不超过两年,2013年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将保留至2015年12月31日,留学资格逾期将自动取消。
(十)录取工作结束后,我厅将按规定的比例向被录取人员所在单位收取单位支持经费。西部项目是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此项费用分摊给申请者个人。
(十一)为了便于工作和联络,我厅国际处建立了“甘肃省西部项目QQ联络群”(群号:147025670),请具体负责该项目的同志加入该群。
工作中有何情况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厅国际处联系。
联 系 人:张天福
联系电话:15293180685